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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人簽字的「開羅新聞公報」有效?要先看和平條約,然後看有效的議事錄!【20111109修正】 無人簽字的「開羅新聞公報」有效?要先看和平條約,然後看有效的議事錄!【20111109修正】 【Comment】 Central Library of ROC have “quoted” Oppenheim’s International Law that a “Press Communique” is vali 禮服d even if it has NOT been signed or initialed. It is a misleading. Whether an unsigned or not initialed press communique is effect or not can only be determined by the terms and circumstances its act, trans 酒店經紀action etc. referred to. It can not be determined only by its form. It is a matter of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eaty. Be careful, the Central Library... 【相關閱讀】:有關「宣言」簽字與否的效力 此簡體書有此一說:「一項 烤肉食材未經簽署和草簽的文件,如新聞公報,也可以構成一項國際協定。」(《奧本海國際法》第一卷第二分冊,第630頁) 但是,在解釋這一句話的註釋44中卻清楚寫明: 「國際法院在〈愛琴海大陸架案(管轄)〉(1978)中指出,『它未看到有任何國際法規則妨礙一項聯合公報構成一 酒店兼職項國際協定』,該公報既未經簽署,也未經草簽。法院做出結論稱,按照它的規定和對它表示同意並予以發佈的情況,它並不具有所認為的拘束力的效力。」(《奧本海國際法》第一卷第二分冊,第693頁) 注意到沒,簡體版的本文寫的是「新聞公報」,註釋44卻寫「聯合公報」,兩者根本不一樣,有可能本 住商房屋文是政治性的偽造、作者行文的簡略或疏失。此註釋主旨有二:一、聯合公報是國際協定;二、聯合公報若未經固定的規則同意與發佈,所以不具效力。註釋正好否定了本文,因而有疑義。唸簡體書,一定要非常小心,要有基本的法律邏輯概念才能避免受傷害。連中央圖書館,也一樣無法倖免,作者「本人」不知是誰?假使不簽名會 房屋買賣有效?你何不賣房子給我!http://www4.tcgs.tc.edu.tw/lib/network/history.htm 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 有國際法效力 國際法院1978年在「愛琴海大陸礁層案」中指出:聯合公報也可以成為一個國際協定。《奧本海國際法》第一卷第九版:「一項未經簽署和草簽的文件,如新聞公報,也可以構成一項國際協定」。  日前行政院院會討論教育部修訂高 好房網中歷史課程綱要時,涉及有關台灣地位、開羅宣言與舊金山和約等爭議,本人認為必須從國際法的角度加以檢視澄清。  首先,1943年12月1日發布的「開羅宣言」為中、美、英三國領袖在開羅開會討論對日戰略及戰後善後問題後的重要成果,主要內容為聲明日本所竊自中國的領土,例如滿洲、台灣、及澎湖群島,應歸還中華民國。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發布「波茨坦公告 網路行銷」,提出日本在投降前應行接受的條件,其中一項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此項「公告」旋經蘇聯政府連署。同年9月2日,日本簽署「降伏文書」,接受「波茨坦公告」,換句話說,也等於接受了「開羅宣言之條件」。  質疑「開羅宣言」效力者,通常是認為該宣言非條約,或是以是否簽署代表其效力,唯依「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條,名稱並不影響條約的特性。國際法院1978年在「愛琴海大陸礁 關鍵字廣告層案」中指出,聯合公報也可以成為一個國際協定。在西方國家最流行的國際法教本:前國際法院院長詹寧斯改寫的《奧本海國際法》第一卷第九版也說明「一項未經簽署和草簽的文件,如新聞公報,也可以構成一項國際協定」。http://city.udn.com/125/1082765?tpno=-1&cate_no=0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網路行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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