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劉鐵男被帶入法庭。
  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案今日宣判,劉鐵男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審判長在現場宣讀了法院經審理另查明的事實。另查明,案發後,被告人劉鐵男主動坦白交代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收受南山集團、廣汽集團及張愛彬給予的錢款共計1875.3060萬元的事實,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今年9月2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劉鐵男受賄案。據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2年間,被告人劉鐵男利用擔任國家計劃委員會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司司長、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設立汽車4S店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子劉德成(另案處理)共同非法收受山東南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宋作文、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邱建林等五人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58萬餘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劉鐵男的刑事責任。
  在整個庭審中,劉鐵男對檢方的多項指控均未持異議,並多次強調,“此起犯罪是我主動坦白交代的。”而在最後的自辯環節,劉鐵男也放棄了自辯,他表示,“給國家、給黨造成這麼大的損失,我沒有什麼要辯護的。” 他說,他現在每天生活在沉痛的懺悔和自責中。他在法庭上為自己的墮落痛哭流涕。(文字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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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合議庭成員。
  圖為宣判現場。
  2014年9月24日劉鐵男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2014年9月24日庭審現場。
  (原標題: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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